中国民用航空局下设七个地区管理局,分别是:
- 华北地区管理局
- 东北地区管理局
- 华东地区管理局
- 中南地区管理局
- 西南地区管理局
- 西北地区管理局
- 新疆管理局
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设置20个职能机构、3个党群工作机构和1个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。
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设置19个职能机构、3个党群工作机构和1个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。
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设置19个职能机构、3个党群工作机构和1个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。
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设置19个职能机构、3个党群工作机构和1个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。
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设置19个职能机构、3个党群工作机构和1个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。
民航新疆管理局设置18个职能机构、3个党群工作机构和1个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。